《海綿寶寶》(SpongeBob SquarePants)



先來首主題歌吧!











主要人物


海綿寶寶(SpongeBob SquarePants)(配音員:台灣:魏伯勤 中國大陸:陳浩)
一塊黃色的方形海綿,與他的寵物蝸牛「小蝸」住在海底下的鳳梨屋。在蟹堡王餐廳擔任廚師的工作,他熱愛廚師工作,個性樂觀,工作成績也很好(準時上班機率100%),但一直考不上駕照,有點神經質而錯惹出各種麻煩。可以自行過濾食海水過日子。

派大星(Patrick Star)(配音員:台灣:符爽 中國大陸:孫悅斌)
一隻粉紅海星,是海綿寶寶的朋友,住在章魚哥家隔壁的大石頭底下。好吃懶做而且無腦,經常一事無成。又稱「粉紅大胖呆」,沒有鼻子,認不得自己的父母,最喜歡看電視,是一個電視海星,不喜歡洗澡,腋下都是毛。

章魚哥(Squidward Tentacles)(配音員:台灣:曹冀魯 中國大陸:李易)
一隻光頭章魚,海綿寶寶的另一個鄰居兼同事,個性冷淡,很討厭海綿寶寶,但海綿寶寶卻對他相當友善。擔任蟹堡王的櫃檯,上班態度很差(準時上班機率12.5%)。非常希望有頭髮,非常自戀,自認為非常有才華和藝術細胞,一直很想出名,喜歡吹豎笛。又稱「章魚哥哥」。

蟹老闆(Eugene H. Krabs)(配音員:台灣:李香生 中國大陸:白濤)
是一隻螃蟹,「蟹堡王餐廳」的老闆,本名蟹阿金,視錢如命。女兒是隻鯨魚,名叫珍珍。

小蝸(Gary)
蝸牛,海綿寶寶的寵物,只會「喵~」地叫。等同於陸地上的貓。雖是隻蝸牛但穿布鞋,曾教海綿寶寶如何綁鞋帶。

珊迪(Sandy Cheeks)(配音員:台灣:楊凱凱 中國大陸:張路)
住在海底下的松鼠,發明家,海綿寶寶的好朋友。來自德州,武功高強,會空手道。由於松鼠是陸上生物,所以珊迪需要呼吸空氣,出門都必須穿潛水衣和頭盔,在海底的住家有大型防護罩(海底樹屋),裡面沒有水,有空氣、花、草坪、樹,屋內有四季更替。珊迪冬眠時,心情會很差,被叫醒會變得像大猩猩一樣。

皮老闆,又痞老闆(Sheldon J. Plankton)(配音員:台灣:于正昇 中國大陸:賈小軍)
蟹老闆的死對頭,海底浮游生物,最大的願望是偷到蟹堡王的祖傳秘方,使自己沒生意的餐廳招攬到客人。本名是喜來登(Sheldon,又希爾頓)。老婆是家裡的一台電腦。他那沒人光顧的店開在蟹堡王對面,名叫海之霸。



次要人物


泡芙阿姨(Mrs. Puff)(配音員:台灣:魏晶琦 中國大陸:鄭建初)
是一隻河豚,寡婦,海綿寶寶的駕訓班教練,因為海綿寶寶駕駛技術非常差的關係,所以被他搞的神經質。驚嚇過度或是太激動時,全身會膨脹起來。曾被蟹老闆愛上,但蟹老闆與泡芙阿姨約會時會揮霍無度,讓蟹老闆困擾不已,只好因此分手。

海超人 ,又:美人魚戰士(Mermaid Man)
是海底世界的超人,但因為年紀過長,目前是半隱居狀態。

大洋遊俠, 又:企鵝男孩(Barnacle Boy)
海超人的跟班。

飛行荷蘭人 (Flying Dutchman)台灣:孫中台
是一隻在海底遊走的荷蘭鬼。

蝦霸 ,又龍蝦拉里(Larry the Lobster)
是一隻龍蝦救生員。

珍珍 (Pearl Krabs)
蟹老闆的鯨魚女兒。

海綿寶寶爸媽 (Father SquarePants & Mother SquarePants)

凱倫 (Karen)
皮老闆的電腦老婆,從前是監視器。

海盜阿西(Patchy the Pirate),又:海盜派奇
海棉寶寶的忠實粉絲,家裡全部都是周邊商品。

鸚鵡波弟(Polly the Parrot)
是開場白時會出現在海盜旁邊的鸚鵡,常跟海盜阿西在一起。



海超人與大洋遊俠的敵人


魔魟(後來變成好人了)
大巨蟹
爆原子比目魚(目前退休)
骯髒泡泡
魔蛾
綠魔鬼



其他人物


派大星爸媽(Father Patrick Star& Mother Patrick Star)
包老大
史密提威威傑格曼傑森
飛毛腿拉利路西阿伯
魚(The fish):常在新聞快報時出現。
帥章魚威廉(花花公子帥章魚):章魚哥的高中音樂班同學兼死對頭,非常有錢,有一道一字眉。
茱蒂(Judy):珍珍的朋友。
費普利:珍珍朋友的男友。
布萊恩(Brian):珍珍朋友的男友。
歐雷斯(Oles):珍珍的前任男友。
金哥:蟹堡王之前的廚師,因為加薪問題所以離開。
查理(Charlie):魔法師廣告的演員。
鮑伯(Bob):BBN節目主持人。
芭芭拉(Barbara):BBN節目主持人。
帕奇伯金斯:BBN外景主持人。
金恩史卡樂:美食評論家。
何瑞斯華作:比奇堡法院的法官。
黑傑克:海綿寶寶的表哥,長得很壯但是身高大小和皮老闆有得比。在監獄待過。
史丹利(Stanly):海綿寶寶的表弟。常把事情弄得一團糟。
蘇珊(Susan):常以客串出現。
蟹老闆的媽媽(Mama Krabs):曾經和皮老闆交往過,但因為蟹堡秘方一事而分手。
克瑞:舉辦酷夏派對的古銅色海狗。
老奶奶:一位會先把蝸牛餵肥之後煮來吃的老奶奶。
布魯大隊長叔公:海綿寶寶的叔公,但是有重聽的現象。
藍色的水母:海綿寶寶一直想抓到,後來自己投網,被命名為朋友。
海參大哥 凱文:捉水母狂大隊隊長,為了阻擋海綿寶寶加入,想盡荒謬的事情要海綿寶寶執行,最後往往自討苦吃。
扁哥:比目魚,最喜歡海扁人,自己的老爸也不例外。但對海棉寶寶沒輒。
告密剋星勒頸魔:發誓把告密者勒死,屢次逃獄。但是被海綿寶寶逼去自首。
賈金斯:一名農夫,曾被蟹老闆及皮老闆被蟹堡毒死,造成他們友情破裂。在海綿寶寶想要飛行的時候曾經多次虧過海棉寶寶「就知道你這小子不會飛,只會搞飛機。」最後落地生死不明。



地點介紹


比奇堡(Bikini Bottom)
蟹堡王餐廳(Krusty Krab):蟹老闆所經營的蟹堡店,海綿寶寶、章魚哥都是蟹堡王的員工。
海之霸餐廳(Chum Bucket):位於蟹堡王對面,老闆為皮老闆,可說幾乎毫無客人上門。
泡芙阿姨的海底駕駛訓練班(Mrs. Puff's Boating School):教授駕駛課程,海綿寶寶在此學習駕駛。
水母田(Jellyfish Fields):海綿寶寶抓水母的地方。
鳳梨屋(Pineapple House):海綿寶寶及小蝸的家。
復活島人像屋(Easter Island Head House):章魚哥的家。
石頭屋(Rock House):派大星的家。
圓頂樹屋(Treedome):珊迪的家。
船錨屋(Anchor house):蟹老闆和珍珍的家。
粉紅色船錨屋:蟹老闆媽媽的家。
沙礁海岸安養中心:海超人和大洋遊俠在這裡做安養。
體育館(Gym)
酷樂湖(Goo Lagoon):比奇堡的一座海灘。
尖刀岩:酷樂湖附近的一座充滿尖岩的小島。
飛行荷蘭人的鬼船
速食店(DiNer)
礁岩電影院
電器行(Radio Chest)
大歌星唱片公司
K-BLUB:比奇堡的一間廣播電台。
整人玩具天堂
手套樂園:一座以手套為主的樂園。
廉價超市:什麼都有賣的超市,沒有腦的顧客的消費天堂。
章魚天堂
海底針山
廢棄物公園
成人教育中心
噗噗堡
公車站(Buz Stop)
紐開普市(New ci pu city)
聰明珊瑚腦田:位於水母田的懸崖下方,把那裡的珊瑚戴在頭上後就會變聰明,已知只有派大星使用過。



事物介紹


美味蟹堡:蟹堡王的招牌餐點。皮老闆一直想得取蟹堡秘方。(搭配水母果醬是絕配。)
碰碰舞:一種兩人相互碰撞的舞。
海綿舞:海綿寶寶發明的舞。兩腳折上,用臀部跳。
抽筋舞:章魚哥參加跳舞比賽和海棉寶寶共同發明的舞,但後來變派大星發明的。
空手道(Karate):是海綿寶寶和珊迪喜歡玩的遊戲。
宇宙無敵厲害豪華網網:海棉寶寶拿來抓水母的網子。
比奇堡演藝協會
蝸牛飼料(Snail Fud):小蝸的食物。
神奇鉛筆:擁有魔力的鉛筆,被畫出來的東西都會活動了起來。
機械蟹老闆:皮老闆曾經利用它來騙取蟹堡秘方。
鏟鏟:海綿寶寶拿來煎蟹堡的鍋鏟。
美麗蟹堡:海綿寶寶所發明的蟹堡,有六種不同的顏色。(但是色素過高,有害身體。)
BBN:鮑伯、芭芭拉和金恩主持的一個節目。
神奇海螺:會回答問題的海螺造型玩具,是「神奇海螺俱樂部」信物。
酷夏派對:一定要曬成古銅黝黑才能參加的派對,曬成乾是最崇高的顏色。
溜溜笛:一種會發出「WIUOW~」聲音的樂器。
海草汁:喝了會上癮但是原料除了海草以外還有添加不明有毒物質,喝了全身上下會長滿海草。
起司頭棕褲褲:海綿寶寶失去記憶後的名字(浪人隨便想出來的)。
肥肥小妹:小蝸離家出走後的名字(老奶奶想出來的)。
超級遜ㄎㄚ(咖)歡樂屋:只有遜ㄎㄚ才能去的俱樂部,以知派大星常去,海綿寶寶無法進入猛男俱樂部而進入,有一具機器人侍者(會自動感應是否為遜ㄎㄚ)
超級遜ㄎㄚ(咖)醫院
海超人與大洋遊俠的武器:
求救海螺
隱形超人飛船
搔癢腰帶(對付魔魟)
震波震震球
雷射槍

(以上資料出自:維基百科)



最後,獻上Death Note之海綿寶寶版,供您欣賞!








 


 


  


《死亡筆記本》(Death Note)


記本使用規則 


 基本規則


1.  寫名字的時候,一定要看過該人的樣子,否則沒有效果。因此,不會殺害同名同姓的人。
2.  除了名字以外什麼都沒寫的人會在40秒後死於心臟麻痺。在寫上名字的40秒內可以寫上死因。
3.  寫上死因後,使用者就有6分40秒(400秒)的時間可以寫上詳細死因 。
4.  就算死神死了,落在人間界或死神界的筆記本仍然有效。
5.  只要名字被寫到筆記本上,就肯定會死,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消除。(單篇作品中曾出現過「死亡橡皮擦」,可擦去名字令死者復活。但在連載作品則沒有這樣的設6.  定。參閱「單篇作品」)
6.  寫上死因或死亡狀況後可以控制該人23天內死前行動(即第24天一定要死)。
7.  先寫上死因或死亡狀況,然後再寫名字也是有效。最大有效期間大約是人類界19天內寫上名字(即第20天後無效)。
8.  只要死因在死者能力範圍內,任何的死亡方式都可以有效;否則,死因是心臟麻痺。
9.  由死亡筆記本上撕下的紙條也具有死亡筆記本的效果。
10.  沒有限制筆記本的書寫工具,用血和化妝品寫上內容也是有效的。
11.  用死亡筆記本殺過人類的人類,既不會上天堂也不會下地獄。 


有權


1.  一旦接觸過死亡筆記本就能夠感知守護那筆記本的死神。
2.  如果那筆記本沒有擁有人,接觸筆記的人就取得筆記的擁有權。
3.  如果死亡筆記本被偷取,而且偷取死亡筆記本的人殺死原本的擁有人的話,擁有權會轉移到偷取死亡筆記本的人身上。
4.  用過筆記本後放棄筆記本擁有權的人,關於死亡筆記本的記憶會隨之消失。但並不是指持有死亡筆記本期間的記憶全部消失,而是以跟死亡筆記本沒有關係的狀態繼續存在。
5.  用過筆記本後放棄筆記本擁有權的人,再次接觸筆記後會恢復對死亡筆記本的記憶,但若不是筆記的擁有人,只會在接觸時才有記憶,放手後就會再次忘記。(接觸筆記紙碎並不會6.  恢復記憶,但能夠感知擁有那筆記本的死神。)
7.  如果持有兩本或以上筆記本的人類,放棄其中一本後,會再也感知不到該筆記本的死神。但只要手上還有一本,有關所有筆記本的記憶也不會消失。
8.  未用筆記本殺過人的人類,即使放棄擁有權,相關記憶仍然存在,但之後也無法感知到那本筆記本的死神。  


作用無效


1.  死神 。
2.  出生未滿780天的人。
3.  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但四次寫錯該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所有人故意在死亡筆記本寫錯四次名字避免他/她死亡,所有人會因此死亡,而且死亡筆記本對該人依然有效。)
4.  124歲以上的人 。
5.  剩下壽命不到12分鐘的人 。
6.  先被寫上死亡筆記本,已確定死亡時間的人。後來寫上的內容將一律無效。
7.  兩本死亡筆記本在相差0.06秒的時間同時寫上同一人的名字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則無效。
8.  死因不合常理(被寫入名字的人會改為死於心臟麻痺)。


 夜神月讓死神路克/雷姆偽造的假規則


1.  在死亡筆記本中寫下名字後連續十三天內不寫下另一個名字的話,使用者死亡。
2.  如果撕毀或燒掉死亡筆記本的話,所有接觸過死亡筆記本的人會死亡。


  





根據原著漫畫改編製作了2部電影:第1編『死亡筆記本』2006年6月17日在日本公映,第2編『死亡筆記本──決戰時刻』於同年11月3日上映。此外,以L為主角的外傳電影『L change the WorLd』/『L之終章·最後的23天』於2008年2月9日在日本、韓國、香港、臺灣同時公開。


 


死神的規則


基本規則


1.  死神必須擁有最少1本筆記本。
2.  死神使用筆記本殺死一個人類之後,那個人類的剩餘壽命將加在死神的剩餘壽命上。
3.  為了增加人類的壽命而使用筆記本殺死別人,死神將會和被寫進筆記本的人同時死亡。(但是,那個死掉的死神的筆記本並不會消失。)這個死神剩餘的壽命,將會加在那個被幫4.  助增加壽命的人身上。
5.  除了該死神的筆記本被人類持有、尋找自己的筆記本、和要殺一個人類這三個特別場合外,死神不能離開死神界。
6.  從死神之眼看到人類的名字和壽命不能夠告訴人類。
7.  沒有筆記本的死神不可以跟其他人類說關於筆記本擁有者的事。
8.  死亡筆記本一旦掉落至人類界,便是人類界的財產。  


死神之眼


1.  死神的眼睛只要盯著一個人的臉看,就可以看見那個人的名字和壽命。
2.  得到筆記本擁有權的人類,他的死神之眼卻不能看到自己和其他筆記本持有者的壽命,只能看到名字。
3.  已經死的人是看不到他的名字和壽命的。
4.  死神之眼所看見的壽命是指那個人原來的壽命(就算名字被寫進死亡筆記本,原來的壽命依然不變)
5.  死神之眼所看到的名字和戶籍中有無登記並沒有關係,而是可以用筆記本殺掉那個人時所用的名字。(有可能是指那個人自己認知中的本名)
6.  死神之眼無法從畫像看到一個人的名字和壽命,不管那幅畫多逼真。但從電視或相片是可以看到的。
7.  擁有死亡筆記本所有權的人類,可以用自己剩餘壽命的一半,換取死神之眼(取得死神之眼的方法)。
8. 依附在人類身邊的死神,有跟自己所依附的人類告知關於死神之眼交換詳情的義務。
9.  失去所有筆記的所有權後,死神之眼也將隨之消失。(失去的壽命也不會回來)
10.  曾經失去擁有權,又再度得到擁有權的人類並不會得回死神之眼,需再次以剩餘壽命的一半取得。
11.  取得死神之眼的人類都會擁有3.6以上的視力。
12.  不能為了殺某個人類而將筆記本落入人間給那個人類。


 (以上資料出自維基百科)



by 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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