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王貞文牧師《櫸樹裡的基督》

一個伯力恆的慰安婦

    聖經士師記的最後一個段落(I9章至21),記載了一個在混亂矢序的年代中,驚人的暴力與戰爭的故事:一個住在以法蓮的利未人娶了一個伯利恆女子為妾,夫妻失和,妾跑回娘家,利未人到妾的娘家勸她回到他身邊,伯利恆女子終於和他同行。但是半路,當他們夜宿便雅憫支派的基比亞城時,城裡的人圍住他們投宿的房舍,要求與利未人交合。(類似的故事在創世記19:1-11,這些人並非有同性戀傾向,而是在上古社會,有以性侵略對陌生人宣威的習俗。)利未人將他的要推出門外,讓她成為那些男人性暴力的宣洩對象。第二天早上,妾什倒在門前台階。利未人將她歇在驢背上,帶回家,把她切成十二塊,送到.以色列各支派,激發憤慨之心。利未人煽動所有的支派聯合起來,對便雅憫發動戰爭,差一點將這個支派完全消滅。而以色列各支派與便雅憫支派復合的方式,竟是去殺戮沒有參與戰爭的基列雅比家族,擄掠他們的婦女來給便雅憫人為妻,又允許便雅憫人在示羅地區,搶奪在那裡敬拜讚美(跳舞)的女子為妻。

    這個暴力的漩渦,是由一群仇視外人的基比亞人開始的,使漩渦擴散的,是報仇心切的利未人,以及自認為可以用暴力除掉邪惡的各族「勇士」。

    毫無選擇餘地被捲入這場暴力漩渦的,是沒有名字的伯利恆女子、基列雅比家族與家族中的婦女,以及示羅的婦女。

    其中,這位伯利恆的女子的遭遇,最令人震撼痛心。婚姻不快樂的她,才剛被丈夫甜言蜜語地勸至回心轉意, 丈夫一遇暴力威脅,卻馬上把她當犧牲品,把她拉出去面對邪惡施暴者,自已躲在門內。她像一個「慰安婦」一樣 地被 輪暴,施虐至氣息奄奄,倒在門口,卻沒有人來救助。 聖經裡沒有交代她到底是什麼時候死去的。是她的丈夫在呼喚她,她卻沒有回答時,就死去了呢?還是她死於回歸夫家的路?聖經也沒有告訴我們,她的丈夫是否有為她哀哭,像亞伯拉罕哭撒拉,雅各哭拉結一樣。聖經只告訴我們,她的丈夫將她的屍體分切,當作「震撼效應」的材料, 送到各支派去。在激發新的暴力之潮的呼喊中,她沒有名字,她的身分是「利未人的妾」,她生前的身體被諸多男性所凌虐,她死去的身驅也沒有受到尊重。

    一個默默被宰殺的女子,在聖經中留下她的影子。一個暴力的故事,一個在講壇上不會出現的故事。沒有救贖、沒有人性之光,只有駭人的暴力。但是,這個故事在今天的台灣社會向我們說話。

 

在台灣社會極度受物化的女性

    最近,因為對小林善紀《台灣論》一書的爭議,牽扯出「慰安婦」的往事。身心備受苦辱,五十多年來禁不敢言的老婦人,突然成為政爭的工具。許多人為「慰安婦」發言,一副充滿正義道德的樣子。但是,我們可曾想過,台灣、韓國、中國的父族主義社會,也是壓迫「慰安婦」的共犯結構之一?挾持、利用慰安婦的人,是繼續在物化這些受苦的女子。

    熱心參與為慰安婦爭人權的韓國婦女,就曾指出,在韓國儒家社會中,當年被徵召為軍妓的女性,即使是被迫的,戰後還是被家人看輕,被社會歧視,幾乎沒有生存的空間。在台灣,身心殘破的女性。也一樣得不到一般人際網絡的支持,必須眼淚往肚裡吞,把往事夢魘埋藏起來,孤單困苦地求生。巴爾幹戰爭中,許多回教婦女被基督教 (東正教)的軍人強暴,當戰爭過去,這些婦女還要受到二次傷害,就是被她們的家庭逐出家門,因為她們已被「污染」。

    被殖民統治、被征伐的國家、社會,在壓迫戰爭受難婦女的事上,並沒有比較無辜。被殖民統治、被壓迫過的國家、民族,一樣將婦女物化為性工具、輕賤身心被蹂躪的婦女,一樣在剝奪著她們的生存權。 我們在這些慰安婦身上,看到那位「伯利恆的女子」的命運。父族主義的社會並不在意她們作為一個人的生存價值,而是在意「父家」、「民族」、「國家」尊嚴的喪失。那些大中國主義的立委們,就像伯利恆女子的利未人丈夫一樣,閉口不談自己在壓迫這女子的事上的責任,卻訴諸民族主義來激起暴力。

     利未人訴諸一個虛幻的民族光榮史:「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士師記19:30)他對人們說的「史實」是:「基比亞人…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士師記20:5)卻沒有說出是他把他的妾拉出去給那群「匪類」的。同樣的,大中國主義的立委們藉慰安婦事件挑動仇日、甚至仇恨某些老台灣人的情緒,對中國「故有文化」當中,物化女性、鼓勵女性為家族、國家犧牲的種種壓迫性的元素,卻毫無反省,更絕口不提這個「中國文化」的社會讓這些慰安婦多年來不敢出聲的精神上壓迫。

       利未人並不是要為受害的伯利恆女子求公義,身為暴力的受害者,他也沒有想過要止息暴力漩渦,他要的是復仇,要的是展威。以色列各族的聯軍顯現出「團結的力量」,但這是什麼樣的團結?這是團結起來以暴易暴,這是父族主義社會的邏輯,不是上帝的邏輯。

 

「自願」與 「非自願」不該成為爭論重點

    我們這個社會,曾讓在戰爭中備受苦辱的女子,在和平時期還禁不敢言。現在,她們突然被拉出來站在聚光燈下。但是爭論的要點,卻是因為有人說,她們可能是出於自願。大中國民族主義者叫罵著,認為這種「出於自願」的說法,是在侮辱、傷害慰安婦。問題是,這種想法的背後,有一種唯心道德觀,推論起來,可能會變成:不是出於自願為妓者,在道德上站得住腳,出於自願者,就活該受暴力與監禁苦害。這又是父族主義者的道德判斷機制在作祟,這個想法,迴避了壓迫女性的根本問題。

    我們也要進一步問:什麼叫作「自願」?一個飽受經濟剝削、困苦至難以維生的女孩。有多少「自願」的空間?一個被傳統文化教導得乖順而有犧牲意願的女孩,她在家人的催促與期待下的「自願」是多麼扭曲!同時,她們到底有多少經驗與資訊,可以幫助她們想像軍妓生活是怎麼一回事?她們怎有能力想像那種被物化、被監禁、被暴力蹂躪的狀況?在當時政府的廣告誘惑下,確實有人是自願去當軍妓的。但是,難道,「自願」成為慰安婦,就不許嚷、不許哭、不許討公道?難道,「自願者」的尊嚴與人權就該被打折?難道,只有被火槍刺刀威脅下成為慰安婦者,才值得整個社會為她們哀哭憤怒?歷史的事實可能是很複雜的,每一個慰安婦的命運都不盡相同。但是,她們在戰時所受的苦,不能因她們當初的抉擇被輕視、遺忘。

    在「自願」與「非自願」的問題上打轉,對這些已經受夠痛苦的老婦人,實在是第二次的施暴。這是一種宰制我們社會傳統的、唯心的道德論觀點,也正是過去五十多年來讓這些婦女們禁不敢言、憂鬱自苦的原因啊!

     在士師記當中,也有一個「自願」的故事:士師耶弗他在出征前,向上帝起誓說:「我從亞門人那裡平平安安 回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祭。」(士師記11:31)他打勝仗回家,第一個迎接他的,卻是他的女兒。他悲哀痛哭,女兒卻說:「父啊!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因耶和華已經在仇敵亞門人身上為你報仇。」(士師記11:36)她終於像以撒般地被父親獻為燒祭,只是這一回,沒有天使出現,來止住父親手中的刀,也沒有樹叢中的羊來代替她。

      這位年輕的少女,「乖順」而「自願」地成為一個暴  力的漩渦中,毫無意義的犧牲者。即使她沒有反抗,她的死仍是一個悲哀的事實。她願意接受死亡,並不能減輕這整個事件的荒謬、背義的程度。那是一個被恐懼所勝、缺乏安全感的戰士父親,將自己和女兒綑綁在自己想像出來的致命的遊戲規則裡。上帝前沒有討取這樣的祭品,是人自我想像要獻這樣的祭。女兒順服了,就像許多被賣為娼的女兒順服家人的意思一樣,她為她的青春哀哭,然後死去。

    如果有慰安婦是像耶弗他的女兒一般地,甘心被家人送去當軍妓,該受責備的,不只是發出誘惑宣傳的日本軍方,她的家人也有責任。不只是出賣女兒的家庭是壓迫者的共犯,在「中國傳統文化」裡,甚至我們的信仰傳統裡,認為女人自我犧牲是美德,犧牲到一個地步,就是面對暴力與死亡,也不敢想到反抗,只會自責自疚。是這種文化結構在逼著女性默默被凌虐、宰殺。

    耶弗他的女兒生前有一個願望,就是與她的同伴們一起哀哭兩個月,她死後,以色列的女子他繼續每年為她哀哭四天(士師記11:37-40)。對這些被強迫著「自願」的女子來說,有很多失落的東西是絕對要不回來的,只有充滿同情的痛哭、不含任何道德批判訴求的「同在」才能治療一點她們的傷痛。而最重要的是:要紀念她們,要打破父族主義的文化結構,揭露虛幻的民族主義、虛假道德的噬人掙檸面目,以真誠的關懷敲碎暴力的鎖鏈。

一個在混亂矢序的年代中,驚人的暴力與戰爭的故事:一
個住在以法蓮的利未人娶了一個伯利恆女子為妾,夫妻失
和,妾跑回娘家,利未人到妾的娘家勸她回到他身邊,伯
利恆女子終於和他同行。但是半路,當他們夜宿便雅憫支
派的基比亞城時,城裡的人圍住他們投宿的房舍,要求與
利未人交合。(類似的故事在創世記l9:l-11,這些人並非
有同性戀傾向,而是在上古社會,有以性侵略對陌生人宣
威的習俗。)利未人將他的要推出門外,讓她成為那些男
人性暴力的宣洩對象。第二夭早上,妾什倒在門前台階。
利未人將她歇在驢背上,帶回家,把她切成十二塊,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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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色列各支派與便雅憫支派復合的方式,竟是去殺戮沒
有參與戰爭的基列雅比家族,擄掠他們的婦女來給便雅憫
人為妻,又允許便雅憫人在示羅地區,搶奪在那裡敬拜讚
美(跳舞)的女子為妻。
    這個暴力的漩渦,是由一群仇視外人的基比亞人開始
的,使漩渦擴散的,是報仇心切的利未人,以及自認為可
以用暴力除掉邪惡的各族「勇士」。
    毫無選擇餘地被捲入這場暴力漩渦的,是沒有名字的
伯利恆女子、基列雅比家族與家族中的婦女,以及示羅的
婦女。
     其中,這位伯利恆的女子的遭遇,最令人震撼痛心。
婚姻不快樂的她,才剛被丈夫甜言蜜語地勸至回心轉意,
 丈夫一遇暴力威脅,卻馬上把她當犧牲品,把她拉出去面
 對邪惡施暴者,自已躲在門內。她像一個「慰安婦」一樣
 地被 輪暴,施虐至氣息奄奄,倒在門口,卻沒有人來救助。
 聖經裡沒有交代她到底是什麼時候死去的。是她的丈夫在
 呼喚她,她卻沒有回答時,就死去了呢?還是她死於回歸
 夫家的路?聖經也沒有告訴我們,她的丈夫是否有為她哀
 哭,像亞伯拉罕哭撒拉,雅各哭拉結一樣。聖經只告訴我
 們,她的丈夫將她的屍體分切,當作「震撼效應」的材料,
 送到各支派去。在激發新的暴力之潮的呼喊中,她沒有名
 字,她的身分是「利未人的妾」,她生前的身體被諸多男
 性所凌虐,她死去的身驅也沒有受到尊重。


    一個默默被宰殺的女子,在聖經中留下她的影子。一
個暴力的故事,一個在講壇上不會出現的故事。沒有救贖、
沒有人性之光,只有駭人的暴力。但是,這個故事在今天
的台灣社會向我們說話。


鑼 在台灣社會極度受物化的女性


    最近,因為對小林善紀《台灣論》一書的爭議,牽扯
出「慰安婦」的往事。身心備受苦辱,五十多年來禁不敢
言的老婦人,突然成為政爭的工具。許多人為「慰安婦」
發言,一副充滿正義道德的樣子。但是,我們可曾想過,
台灣、韓國、中國的父族主義社會,也是壓迫「慰安婦」
的共犯結構之一?挾持、利用慰安婦的人,是繼續在物化
這些受苦的女子。
    熱心參與為慰安婦爭人權的韓國婦女,就曾指出,在
韓國儒家社會中,當年被徵召為軍妓的女性,即使是被迫
的,戰後還是被家人看輕,被社會歧視,幾乎沒有生存的
空間。在台灣,身心殘破的女性。也一樣得不到一般人際
網絡的支持,必須眼淚往肚裡吞,把往事夢魘埋藏起來,
孤單困苦地求生。巴爾幹戰爭中,許多回教婦女被基督教
 (東正教)的軍人強暴,當戰爭過去,這些婦女還要受到
二次傷害,就是被她們的家庭逐出家門,因為她們已被「污
染」。


    被殖民統治、被征伐的國家、社會,在壓迫戰爭受難
婦女的事上,並沒有比較無辜。被殖民統治、被壓迫過的
國家、民族,一樣將婦女物化為性工具、輕賤身心被蹂躪
的婦女,一樣在剝奪著她們的生存權。
    我們在這些慰安婦身上,看到那位「伯利恆的女子」
的命運。父族主義的社會並不在意她們作為一個人的生存
價值,而是在意「父家」、「民族」、「國家」尊嚴的喪
失。那些大中國主義的立委們,就像伯利恆女子的利未人
 丈夫一樣,閉口不談自己在壓迫這女子的事上的責任,卻
 訴諸民族主義來激起暴力。
     利未人訴諸一個虛幻的民族光榮史:「凡看見的人都
 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
 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士
 師記19:30)他對人們說的「史實」是:「基比亞人…"想
 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士師記20:5)卻沒有
  說出是他把他的妾拉出去給那群「匪類」的。同樣的,大
  中國主義的立委們藉慰安婦事件挑動仇日、甚至仇恨某些
  若台灣人的情緒,對中國「故有文化」當中,物化女性、
  鼓勵女性為家族、國家犧牲的種種壓迫性的元素,卻毫無
  反省,更絕口不提這個「中國文化」的社會讓這些慰安婦
  多年來不敢出聲的精神上壓迫。
       利未人並不是要為受害的伯利恆女子求公義,身為暴
   力的受害者,他也沒有想過要止息暴力漩渦,他要的是復


仇,要的是展威。以色列各族的聯軍顯現出「團結的力
量」,但這是什麼樣的團結?這是團結起來以暴易暴,這
是父族主義社會的邏輯,不是上帝的邏輯。


鑼  「自願」與 「非自願」不該成為爭論重點


    我們這個社會,曾讓在戰爭中備受苦辱的女子,在和
平時期還禁不敢言。現在,她們突然被拉出來站在聚光燈
下。但是爭論的要點,卻是因為有人說,她們可能是出於
自願。大中國民族主義者叫罵著,認為這種「出於自願」
的說法,是在侮辱、傷害慰安婦。問題是,這種想法的背
後,有一種唯心道德觀,推論起來,可能會變成:不是出
於自願為妓者,在道德上站得住腳,出於自願者,就活該
受暴力與監禁苦害。這又是父族主義者的道德判斷機制在
作祟,這個想法,迴避了壓迫女性的根本問題。
    我們也要進一步問:什麼叫作「自願」?一個飽受經
濟剝削、困苦至難以維生的女孩。有多少「自願」的空間?
一個被傳統文化教導得乖順而有犧牲意願的女孩,她在家
人的催促與期待下的「自願」是多麼扭曲!同時,她們到
底有多少經驗與資訊,可以幫助她們想像軍妓生活是怎麼
一回事?她們怎有能力想像那種被物化、被監禁、被暴力
蹂躪的狀況?在當時政府的廣告誘惑下,確實有人是自願
去當軍妓的。但是,難道,「自願」成為慰安婦,就不許


嚷、不許哭、不許討公道?難道,「自願者」的尊嚴與人
權就該被打折?難道,只有被火槍刺刀威脅下成為慰安婦
者,才值得整個社會為她們哀哭憤怒?歷史的事實可能是
很複雜的,每一個慰安婦的命運都不盡相同。但是,她們
在戰時所受的苦,不能因她們當初的抉擇被輕視、遺忘。
    在「自願」與「非自願」的問題上打轉,對這些已經
受夠痛苦的老婦人,實在是第二次的施暴。這是一種宰制
我們社會傳統的、唯心的道德論觀點,也正是過去五十多
年來讓這些婦女們禁不敢言、憂鬱自苦的原因啊!
     在士師記當中,也有一個「自願」的故事:士師耶弗
 他在出征前,向上帝起誓說:「我從亞門人那裡平平安安
 回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
 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祭。」(士師記11:31)他打勝仗回
 家,第一個迎接他的,卻是他的女兒。他悲哀痛哭,女兒
 卻說:「父啊!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
 向我行,因耶和華已經在仇敵亞門人身上為你報仇。」(士
 師記11:36)她終於像以撒般地被父親獻為燒祭,只是這一
  回,沒有天使出現,來止住父親手中的刀,也沒有樹叢中
  的羊來代替她。
      這位年輕的少女,「乖順」而「自願」地成為一個暴
  力的漩渦中,毫無意義的犧牲者。即使她沒有反抗,她的
  死仍是一個悲哀的事實。她願意接受死亡,並不能減輕這
  整個事件的荒謬、背義的程度。那是一個被恐懼所勝、缺


乏安全感的戰士父親,將自己和女兒綑綁在自己想像出來
的致命的遊戲規則裡。上帝前沒有討取這樣的祭品,是人
自我想像要獻這樣的祭。女兒順服了,就像許多被賣為娼
的女兒順服家人的意思一樣,她為她的青春哀哭,然後死
去。


    如果有慰安婦是像耶弗他的女兒一般地,甘心被家人
送去當軍妓,該受責備的,不只是發出誘惑宣傳的日本軍
方,她的家人也有責任。不只是出賣女兒的家庭是壓迫者
的共犯,在「中國傳統文化」裡,甚至我們的信仰傳統裡,
認為女人自我犧牲是美德,犧牲到一個地步,就是面對暴
力與死亡,也不敢想到反抗,只會自責自疚。是這種文化
結構在逼著女性默默被凌虐、宰殺。
    耶弗他的女兒生前有一個願望,就是與她的同伴們一
起哀哭兩個月,她死後,以色列的女子他繼續每年為她哀
哭四天(士師記l1:37-40)。對這些被強迫著「自願」的女
子來說,有很多失落的東西是絕對要不回來的,只有充滿
 同情的痛哭、不含任何道德批判訴求的「同在」才能治療
 一點她們的傷痛。而最重要的是:要紀念她們,要打破父
 族主義的文化結構,揭露虛幻的民族主義、虛假道德的噬
 人掙檸面目,以真誠的關懷敲碎暴力的鎖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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