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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觀察教會公報最近幾期(7/11-8/14)都有討論同性戀議題,對於教會接不接納同性戀者皆有強烈的跟具以及理由,然而主要的核心仍然是圍繞在「同性戀是不是罪」上面。

神學院的教授贊成的與否對的都有,教會的牧師也是。都提出了神學依據與聖經詮釋。只是就文章內容而言,有些年輕的牧者似乎為順應潮流而順應潮流,相較之下提不出贊成的有力論點。

答:以抗議宗(基督新教)的教會來說,在「同性戀是不是罪」的看法只有兩個選項,也就是「是」或者「不是」。如果選擇了「是」,那麼就不能讓同性戀者接受洗禮,因為洗禮是為了表示認罪悔改,既然定義有罪,除非悔改,否則就無法洗禮。

 

問:不作答似乎是不可能。如果選擇了「同性戀不是罪」,同性戀就可以被教會接受。由於抗議宗沒有聖品的概念,或者說對於神職人員的神聖性要求不高。在抗議宗的理念之下,神職人員與平信徒的差別幾乎可說只在於全職事奉與帶職事奉。「萬民皆祭司」,如果同性戀不是罪,那麼同性戀者能夠當牧師。

答:不喜歡太快就直接定罪,雖然說選擇任何一種結果,並且是必須表態。但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一派人接受而另一派人失望卻不至於跌倒。

 

問:那麼同性戀的婚姻?在天主教與東正教沒有這樣的問題。

答:天主教會以及東正教會,並不接受同性戀婚姻。因為很清楚的,根據創世記,上帝沒有從男人的肋骨再創造出另外一個男人,然後成為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至少在字面上這樣解釋並沒有錯誤。

 

問:若從「創造」的觀點來看,婚姻裡包含了創造,也就是,生育是包含在婚姻當中的。

答:在婚姻以外的生育行為都是犯姦淫。在傳統教會,也就是天主教以及東正教,婚禮被視為聖禮。如同剛剛所說,性行為,生育,是屬於婚姻的,而婚姻是一男一女的關係,彼此委身守約,至死不渝。

 

問:有些人提出了同性戀領養,認為同性戀者亦可為父母。

答:有些夫妻無法生育,所以使用領養。但是不能以這樣來說同性戀依然可以領養,而成為父母。不能以少部分來涵蓋大多數。這樣子的推論是錯誤的。

 

問:剛剛提到聖品的概念,其中也有著人們心目中對於牧者的期待。

答:在傳統教會(天主教、東正教)裡面,對於牧者的要求很高,因為要做眾人的表率。在抗議宗裡,長老、執事與牧師,也都是聖職,因此,回到問題的核心,也就是「同性戀是不是罪」的論述。

 

問:我想大概是快要開會(總會)了吧,最近雙方打的很火熱。這個案子會過嗎?

答:在會議中,會有比較成熟的決定。而會員是服從會議的決定。

 

問:有人問說如果案子過了,而牧師是否能依照自己的認定去行動呢?

答:基本上,會議有其效力以及約束力。但或者會尊重牧師。

 

問:再回到婚姻,對於同性戀婚姻的是否底線是否如異性戀婚姻般,「上帝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我所表達的是,底線是一對一的關係,愛的關係,在婚姻裡彼此委身。 

答:或許。但我們很少看到同性戀者一對一,就這樣成為夫妻一輩子。亂交在聖經裡絕對沒有被容許過。上帝與子民中的約,在人之中,因婚姻來表示,守約。

 

問:剛剛算了一下,對於基督教世界來說,目前要將同性戀除罪化似乎是少數的。

答:若以世界22億的基督徒來算,接受同性戀按立聖職的教會卻實是少數的。梵蒂岡不會贊成,而有11.6億是天主教徒。目前傾向支持同性戀除罪化的WCC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普世教會協會)裡的會友有5.5億,只是我想當中的3億東正教徒不會同意。之前美國聖公宗、英國聖公宗按立同性戀主教引發聖公宗內部的分裂。但這也有可能會像酵母,不斷讓事情發起來。只是目前我無法判定是好的酵母還是不好的酵母。

有些人稱之為不斷墮落跟世俗妥協,有些人則說歷史在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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