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光喜牧師  芝加哥大學哲學博士  20060930  新使者

耶和華是戰神嗎?倘若我們只就神觀與戰爭這兩個議題間的關係作探討,或許會讓人覺得無聊或無關緊要。若是以境況或實用的角度來問說,中國若侵略台灣,台灣基督徒可以使用武力來自衛嗎?或是,中國若侵略台灣,上帝會為我們征戰嗎?受到強權欺壓,基督徒該怎麼辦?這位上帝會要我們進行自衛嗎?如此,或許讀者會感受到本主題的重要性。

要探討耶和華是否是戰神,我認為,世人怎麼說總難作定準。不論當代的某個人、神學家、或所謂的先知,有什麼樣的靈修、神秘經驗、與學術見解,我們都只能參考參考。可被公認來認識神是怎樣的一位神的資源,還是只有聖經。因此,耶和華是戰神嗎?我們主要還是要從聖經來找答案。看看聖經所描述的耶和華,是否會使用戰爭來作為處理衝突的方式。

一、耶和華是會戰爭的神:

根據一些聖經經文對上帝的描述,耶和華是個會戰爭的神。祂會以戰爭方式來行使祂的旨意。

倘若我們查考中文和合譯本聖經,我們是無法找到「耶和華是戰神」這樣一字不漏的經節。即便我們查考希伯來文聖經,也找不到hm'x'l.milaehw"hy>(耶和華是戰神)這樣的字眼。七十人譯本(希臘文舊約聖經)也一樣,沒有ku,riojqeojpole,mwn(主是戰神)這種說法。我們能找到最接近的經文是,「耶和華是戰士」(出十五:3),希伯來文是>hm'x'l.mivyaihw"hy>,英文翻譯成The Lord is a warrio r或更字面一點的翻譯是 The Lord,a man of war。在此,我們馬上獲得的一個信息是,上帝通過聖經的自我啟示,避開了「戰神」這個外號,而只使用了擬人化的「戰士」或「戰爭的人」。告訴我們,祂不要作戰神,但祂是個會使用戰爭來處理事務的神。

於是,神被稱為「萬軍之耶和華」(撒上一:11;在舊約中出現206次)。祂為以色列征戰(書十:14)。在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出十五:1)。祂通過以色列人打敗亞瑪力人,摩西乃築壇稱之為「耶和華尼西」(出十七:15),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旌旗」。祂命令摩西對以色列人進行戶口普查,使二十歲以上能打仗的,出來組成一支擁有六十萬人的軍隊(民一:3,46)。通過摩西,祂要以色列十二族軍隊,按東南西北圍繞著約櫃與領導核心來安營(民二)。同時,也叫他們做精密的分工(民三~四);連一根繩子誰要負責拿,也按名指定(民四:32)。祂是以色列的盾牌與刀劍(申卅三:29)。祂是在戰場上有能有力的耶和華(詩廿四:8)。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但得勝乃在乎耶和華(箴廿一:31)。甚至有一本書叫「耶和華的戰記」(民廿一:14),記錄著耶和華的戰爭。

 

二、耶和華的戰術與戰略:

既然祂會使用戰爭來處理事務,那麼祂的戰術與戰略是如何?

東亞黃河長江流域所建過的帝國,兩千多年來許多人都使用孫子兵法。但孫子兵法一直侷限在以人為主的步馬兵的有限時空中來發揮戰力。歐美人士大多是讀聖經,以致於其兵法不斷受到聖經的啟發而日新月異。當代的共產黨中國,在孫子兵法之外,曾使用十路人馬向美國進行金錢斬首,企圖收買美國總統從而獲取太空火箭、衛星、與磁波脈衝等戰術技術。[1]然則,當美國可以把這種巨觀(Mcro-perspective)戰術與戰略武器技術賣給中國時,美國已悄然向微觀(Micro-perspective)戰術與戰略技術邁進並獲得可觀成果。美國這些兵法的進步,很多是拜聖經中耶和華戰術與戰略的啟示之賜。

在傳統的陸戰觀上,像孫子兵法中以寡擊眾的奇襲戰術,聖經中早就有例子。在士師記六到八章的基甸的故事中記載,米甸人與東方人聯手入侵以色列,共派出軍隊十五萬五千人。而以色列人,則被壓迫到必須躲在山洞或隱密處謀生。當耶和華決定通過士師基甸來拯救以色列人時,祂僅以三百精兵進行夜襲,便殲滅全部敵軍。

鏡頭轉到一九七三年,敘利亞揮兵進攻以色列時,共動用四萬五千人、戰車一千五百輛(包含最先進的蘇聯T-62)、與火砲一千門。但在戈蘭高地以色列這邊,卻只有第七旅在北線,第一八八旅在南線,兵力六千人、戰車一百七十輛、與火砲六十門。十月六日戰爭開打後,南線第一八八旅馬上被擊潰,傷亡百分之九十。眼看敘利亞軍再過十分鐘,即可攻到加利利與約旦河。但北線的第七旅,卻決定放棄救援南邊,直接揮軍向敘利亞軍後方攻擊。四天後,敘利亞軍隊則完全被擊潰,損失戰車一千三百輛,陣亡三千五百人,被俘三百七十人。而以色列第七旅卻還有戰車七輛,只有七百七十二人陣亡,六十五人被俘。[2]耶和華通過基甸所進行的戰術,看來仍然在當代以色列軍心中燃燒,並繼續製造現代版。

在巨觀的戰術與戰略上,美國的馬漢(AlfredThayerMahan,1840-1914)1890年發表了「海權論」,把國家的防衛與擴展從崎嶇不平的陸地推向海洋。英國的馬肯得(HalfordJ.Mackinder,1861-1947)在1904年發表了「歷史的地理軸心」的陸權論,認為能控制東歐者,即可控制全世界。到了1921年,義大利的杜黑(GiulioDouhet,1869-1930)寫出了TheCommandoftheAir的「空權論」。空中是進行軍事防衛與把攻擊帶給對方的截徑。幾曾何時,海權觀已從水面艦艇發展到核子戰略潛艇,空權也已從低空的戰鬥機戰術,發展到洲際核子戰略飛彈,並至全球衛星反飛彈防彈罩或磁波脈衝網。一方面盡量要大量毀滅敵人。另一方面,則盡量要把敵方的武器攔截下來或把敵人電戰設備全部癱瘓。

然而,近年來我們看到美國對外戰爭,已轉向微觀的(Micro-perspective)戰術與戰略思維。使用巡弋飛彈或精準炸彈,目標都不在製造敵方大量人口財物的傷亡。武器盡量只用在消滅或控制敵方的關鍵人物或目標。但是,這種微觀戰術或戰略,到底會微到什麼程度呢?向「奈米級」的程度努力,大概是跑不了。當我們台灣在使用一些所謂奈米級的超微細保養品或菜瓜布時,誰能想像將來驅近奈米級的機器人或粉塵兵團,在不知不覺中已通過平常吃的維他命或什麼的,進入到敵方領袖的身體中來潛伏。而粉塵級的大兵團,也可能大量附著在敵國的電子或機械零件上。到了衝突的時候,啟動這些近奈米級兵團的功能,而敵方的人或物馬上輕者喪失自主,重則被毀或反過來被利用。

這些戰術或戰略觀,事實上最先使用的都是耶和華。像核子武器那種大量毀滅性的作法,創世記中洪水淹沒全地的審判(創六~九)。但若不對無辜百姓作大量毀滅,那麼就會使用微觀型戰術。例如創世記中約瑟的故事,約瑟被弟兄賣到埃及當奴隸被陷害關監,然而上帝只不過讓埃及法老作了一個夢,再讓約瑟會解夢,就可以讓希伯來人的約瑟坐上埃及宰相的寶座(創卅九~四一)。法老控制了千軍萬馬,但是上帝製造的夢卻控制了法老的頭。沒有戰爭,沒有傷亡,上帝的旨意就得到成就。這就是微觀型戰術。其他論空權戰略,或在太空佈下全球防彈網的作法,上帝早就「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居民像蝗蟲……祂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賽四十:22)至於海權,祂也「使海的深處變為贖民經過之路。」(賽五一:10)而雷射磁波脈衝電戰,閃電當作武器本來就出於耶和華(伯卅六:32)。人子降臨時,也會讓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太廿四:27)。耶和華的戰術與戰略,實在無法在此道盡。

 

三、耶和華為誰而戰與為何而戰:

既然神會使用戰爭來處理事務,那麼祂戰鬥的目的又是什麼呢?詩篇廿三:3說,祂「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利未記十一:44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聖經許許多多的經文,總和出耶和華乃是一位慈愛、聖潔、與公義的上帝。上帝的戰爭,就是為祂自己的慈愛、聖潔、與公義的神性而戰。

祂的慈愛,創造了世界萬物與列國。但當地上罪惡很大時,祂便以洪水毀滅這一切的污穢罪惡(創六~八)。上帝希望大的服事小的(創廿五:23),而不是大的欺侮小的。但當埃及法老的大國開始欺侮還不是一個國家的以色列小族時,上帝便以十災把以色列人救出埃及(出三~十五)。不過當以色列人離開神的道,離開神本身時,以色列雖是神所親自拯救與建立的國家,神也一樣讓她被消滅(王下十七;廿五)。到了啟示錄,天上的天使與地上聖徒,也都要與魔鬼和它的獸征戰(啟十二~十三)。

凡此種種,都告訴人,耶和華為祂自己的公義、慈愛、與聖潔的原故,祂會使用戰爭來成就。

 

結論:

歐美各國國民長久受到聖經的薰陶,連戰術與戰略都趨近耶和華的作戰型態。然則,由於歐美各國長期經歷宗教戰爭與殖民戰爭,上帝被拿來支持對外的佔領與剝削,以致於歐美學者經過深遠反省後,普遍反對聖戰的觀念。神學大多朝向道成肉身以及效法受苦僕人主耶穌的自我犧牲的方向來發展。教會不再為強權撐腰,強權也藉自由民主之名拋棄教會。

在台灣,反對暴力與倡導非暴力的人,也不贊成戰爭。當然,這方面的基督徒,也會反對把聖戰的觀念正當化。然則,不論神學家或基督徒怎麼說,都不能否認不論是攻勢型暴力、守勢型暴力、或非暴力,都可以在聖經中找到範例。攻擊型的殖民戰爭,可以從約書亞記中看到。耶和華通過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各族,搶奪土地,並進行殖民。防衛型的戰爭,可以在士師記中看到。上帝通過士師,賜予祂的靈使士師能帶兵作戰,驅逐侵略者來保家衛國。然則,最高境界卻是耶穌以非暴力方式來面對羅馬政權。他最後被羅馬政權以叛亂犯的罪名「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釘死在他們的刑具十字架上。但耶穌,卻沒殺過任何一位羅馬兵。

那麼中國若侵略台灣時,基督徒要怎麼辦?教會要怎麼教導呢?攻勢暴力,主動侵略他國,是盡量不可主張。非暴力,放任外國侵略者屠殺自己的國民,最好只求自己被殺,實不能叫別人也非得如此不可。那麼,守勢暴力,或自我防衛的軍事行動,應該是可被容許的。然則,祈求神因祂的慈愛與公義,救我們脫離兇惡與污穢,更是我們為自己與台灣所應常做的祈禱。


 

[1]EdwardTimperlakeandWilliamC.TriplettII,YearoftheRat:HowBillClintonCompromisedU.S.SecurityforChineseCash(Washington:RegneryPublishingInc.,1998).

[2]艾文托佛勒與海蒂托佛勒,《新戰爭論》(台北:時報,1994),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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